我市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2020年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市政府印发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做好提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1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5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3元,新的保障标准从2020年7月开始执行。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开展兜底保障专项行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足额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围绕到2020年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总目标,严格遵循兜底线、织密网的基本方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