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淮北市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生活无着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和《淮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要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资金为专项补助类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淮北市民政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7人次,累计使用资金142.44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三、指标分析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4分,自评4分)淮北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制定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局联合民政局设立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的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6分,自评6分)在设立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县区切实落实好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自评10分)
(1)资金筹措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市县级投入配套资金满足年度救助需求。
(2)资金到位率。(总分4分,自评4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3)到位及时率。(总分4分,自评4分)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督促各县区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2021年淮北市共使用生活无着社会救助资金142.44万元,为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情况。联合财政局出台了《淮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流浪乞讨工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市民政局建立了救助管理机构定点联系制度,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治江联系市救助管理站,副局长王冠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苏金桓联系濉溪县救助管理站。并制作了救助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表,定期监督检查,记录齐全。
2、财务管理(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财务制度健全。(总分3分,自评3分)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制定了淮北市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2)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自评4分)淮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3)财务监控有效性。(总分3分,自评3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淮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加强我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的管理规范救助资金的筹集、发放,确保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完成及时性。(总分2分,自评2分)生活无着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坚持应救尽救,第一时间为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救助。
(2)极端天气专项救助。(总分3分,自评3分)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救助管理机构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按时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因高温或寒冷天气而出现意外。
(3)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救治。(总分4分,自评4分)我市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等及时进行分类救治。截止2021年12月,全市在精神病医疗机构救治的生活无着人员24人。
(4)寻亲服务和户口登记。(总分6分,自评6分)我市能够及时、准确将受助人员信息以及救助情况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身份信息不明受助人员全部上传全国救助寻亲网并推送今日头条,及时报请公安机关采集比对DNA信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人脸识别等技术为滞留受助人员寻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家49人次,其中滞留10天以上人员累计寻亲返家23人。对通过各种寻亲渠道仍查找不到家庭信息的,按规定报请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截止到目前,安置长期滞留人员15人。
(5)返乡救助和跨省接送。(总分6分,自评6分)与各地市依托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受助人员返乡地域间联动协作机制;由淮北市救助管理机构是承担受助人员跨省接送工作。
(6)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情况。(总分4分,自评4分)我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范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及时采集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办理入站手续,规范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受助人员档案资料。
(四)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生活无着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救尽救。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好评。
(2)救助管理风险防控。(总分5分,自评5分)对各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提升了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市各级救助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对站内消防安全、食品卫生、防暑降温等夏季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排查,确保机构和人员安全。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各县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生活无着救助管理保障指导工作,不断完善有关审核的程序、标准等内控制度,并督促各县区将生活无着救助管理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4)社会满意度。(总分9分,自评9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对各县区生活无着人员保障发放工作进行考核的细则中,着重强调对宣传和民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生活无着人员保障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