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社区履行职责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试行)
日前,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印发城市、农村社区履行职责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四个清单(试行),进一步厘清基层社区工作权责,为社区减负。
按照省、市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党建的要求,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即以市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凡需将工作任务延伸到城乡社区的,均实行清单准入制度,杜绝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责任主体的现象。
此次印发的四个清单分别为《淮北市城市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行)》《淮北市城市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试行)》和《淮北市农村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行)》 《淮北市农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试行)》。其中,城市社区履行职责事项主要包括党建、办理本地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做好调解纠纷、服务居民等30项内容;城市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涉及公安、应急管理、司法、民政等11个部门,包括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协助做好人口普查等26项事项。农村社区履行职责事项主要包括党建、村(居)事务管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等36项内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涉及公安、应急管理、司法、民政等13个部门,包括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协助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协助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等30项事项。
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要求,凡需将工作任务延伸到城乡社区的,均按照准入清单执行。各相关单位不得将应由本部门承担的清单外的事项层层下放延伸到社区,不得将清单内“社区协助”事项变为“社区负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