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为规范淮北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提高信息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增加网站的行业与社会关注度,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网站管理员职责
(一)参与网站结构与内容的策划;
(二)加强信息采集渠道的建立;
(三)加强与网络技术、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
(四)做好栏目信息的采集与日常维护。
二、信息编辑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与党和政府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
(二)以用户需要为出发点,不遗漏用户关心的新闻信息,不断充实内容,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三)严格杜绝政治性差错,避免知识性、文字性差错。
三、信息编辑要求
(一)选稿
1、随时关注国家、省、市的信息,加大我市政务信息报道力度,突出本站地方新闻宣传内容的定位;
2、掌握媒体更新规律,选用新闻价值高、关注度强的稿件;
3、选稿时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报道事件应尽量在三个工作日范围内。
4、选稿时要通读全文,不得选用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明显失实、泄密的稿件。
(二)专稿和专题的制作
1、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素材编写专稿和专题;
2、收集行业信息材料编写专稿和专题。
(三)标题
1、对原创信息力求简短、醒目、新颖、吸引人;
2、标题最好限制在一行显示完整,不超过18个字。若某些稿件涉及版权问题需原封不动转载,以转载标题为准,但为保持页面美观,可选择恰当位置进行断行;
3、标题上尽量避免出现标点、空格,遇特殊情况,可使用冒号、破折号、引号、书名号、括号、顿号;
4、标题出现诸如“我市”、“我局”等字样,应该采用全称或简称;
5、标题要求简洁平实,做到句型完整,句意表达完整,不产生歧义;
6、标题中不可出现“今日、昨日”字样,如须标明时间,应注明具体日期;
7、文中如有小标题,小标题加粗。
(四)标注信息源
1、原创信息应标明单位、作者;
2、信息转载应注明出处,避免引起版权纠纷。
(五)正文
1、文章段落的首行应空两格;
2、转载稿件中出现 “今天”、“昨天”而非当日发布的信息,应改为具体日期,或用括号标明具体日期;
3、稿件中的汉字、标点符号变成“?”、“囗”或空格的,应据原稿改正;
4、文中出现的繁体字一律改成简体;
5、文中或署名出现诸如“我局”、“我市”、“我中心”等字样,应该采用全称,比如 “市建设局”,“淮北市”等;转载信息“本报”应改为报刊全称;
6、除特殊情况外,信息正文字体以内容发布系统默认值为准;
7、文中标明具体事件的时间,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日期;
8、杜绝漏字、错字、别字和自造字。
(六)图片
1、保证图片不变形;
2、图形文件扩展名必须为“jpg或gif”;
3、除充分利用现成的图文稿件外,可将分别报道的图片新闻与文字新闻加以组合方便阅读。
(七)网站首页和栏目首页
网站首页和栏目首页代表着政府门户网站的形象,主要信息应尽可能保证每日更新,实现图文并茂。
(八)专题专栏
1、设置专题专栏有利于集中信息,方便用户阅读,应积极开设;
2、各专题专栏应相互链接并在有关栏目中展示。
四、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
(一)对以下信息应予以删除
1、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及反政府言论的;
2、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的;
3、违反民族宗教外交及其他政策的;
4、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的;
5、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规定的。
(二)对以下信息应予以禁止,并与相关部门或向当事人核实情况。
1、有涉密、泄密嫌疑的信息;
2、反映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3、反映重大伤亡事故的信息;
4、反映重大灾情和安全事件的信息;
5、未经本人核对或许可,根据录音整理的信息。
五、信息分类审核及发布权限
(一)“政务要闻”栏目,除报刊转载或子网站转载外,其他渠道提供的信息需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发布;重大活动或涉及国家、省、市领导的信息需经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在网上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相关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要求执行,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发布时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网站工作人员按照发布程序进行网上公开。
(三)“领导讲话”,根据需要可以按正式文件发布。
(四)“政策法规”栏目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员应从权威网站转载,并做好格式的规范工作。
(五)日常工作或业务性的信息,可以在网站管理员审核后直接发布。
(六)公务网上已发布的信息,在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不需重复签发,可以直接选用发布。
(七)网站管理员自行采编的稿件,应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八)信息所属图片资料应与文字一并审签、发布。
六、信息发布流程
(一)信息发布流程
1、网站管理员依照其负责的栏目要求,在上述信息内容界定的范围内,进行编辑(部分信息)加工、发布到网站后台;
2、网站管理员对后台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应检查内容,确保其无错、漏、别字,信息真实权威、内容无重复,最后浏览网页确认无任何错误;
3、所有图文稿件必须按发布权限签发。遇有涉及重要的政策性、敏感性问题,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或重大突发事件的稿件,报送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
4、对于已上网的信息,内部要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员互查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错误及时修订更正。
(二)栏目变动或新开设栏目
拟变动栏目或拟新开设栏目,需报告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按照工作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