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民政积极开展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烈山区民政局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激励困难家庭子女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保障困难家庭子女更好的接受高等教育。截至目前,今年累计救助我区困难大学生124人,拨付救助资金39.3万元。
积极调整出台救助政策。为做好民政兜底工作,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好子女学费过高的问题,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2022年烈山区困难家庭大学生实施救助的通知》,新增了对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救助,对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等积极宣传,帮助符合条件的学子积极申报。特困人员、孤儿、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本科新生,救助标准统一为4000元;大专新生救助标准为3000元;历届在校本科生、大专生救助标准为3000元。一般困难家庭中的本科新生,救助标准为3000元,困难家庭以重病、重残及因学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为主。
及时做好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核查工作。民政局相关科室对非低保、特困、孤儿及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进行核查,对新申请的户先行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逐户入户进行核查,详细了解录取学校和家庭具体困难情况,享受救助情况等,防止重复救助。对已收到录取通知书、已提交学生证的先核查先救助,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心和呵护。
适当延长救助时限。对于因疫情影响、通知书发放较慢尚未拿到手等原因,未能及时提供齐全申请材料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区民政局适当延长救助时限,畅通临时救助通道,切实保障好困难家庭大学生的救助,确保不漏一人,做到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