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全面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近期因疫情多点散发,为更好地保障遇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因救助不及时造成突破社会底线的事件,烈山区民政局加大救助力度,简化救助流程,全面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发挥临时救助托底作用。对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取消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由困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家庭成员均为灵活就业人员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因疫情原因被隔离封控及静默管理,暂时无法工作的生活困难人员,经申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对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民政办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由镇、街道民政办给予临时救助。
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低保制度,加强摸排走访,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生活困难群众可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严格落实低保渐退和“单人保”政策,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对确实难以就业或者较长时间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根据疫情形势可暂缓低保退出工作,提高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发挥好基层协理员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的作用,全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对符合低保等相关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加强特殊供养人员关心关爱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关爱服务,及时了解疫情对其生活的影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为特困供养人员送口罩、防疫物资等有效活动。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每周上门照料服务2次,照料服务人除上门提供服务外,应至少每周与特困人员通1次电话,及时了解特困人员身体、生活等情况。全护理、半护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人应每天至少上门照料服务1次。
灵活运用救助方式。围绕疫情防控不同要求,结合困难群众需求,临时救助可灵活采取一次性发放救助金或提供食物、衣物等实物的方式,提供符合防疫规定的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有特殊重大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妥善解决。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实施各项救助,切实形成救助合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尽快摆脱困境,渡过生活难关。
近期,全区为困难对象发放棉被116床,发放临时救助金79609元,各类救助资金序时发放,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