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创新推行住院护理保险制度让特困人员“医有所护”
近年来,濉溪县积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采取“政府+保险+服务”模式,切实解决特困人员住院医疗期间生活照料护理难题。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濉溪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本区域内特困供养人员的参保和理赔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人员信息数据收集、汇总和审核等工作;承保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审核、理赔等服务和宣传工作,确保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项目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以来,累计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12217人次。
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正确宣传护理保险发挥“大数法则”优势和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护理照料困难的主旨,做好护理保险实施范围和理赔程序的政策内容宣传,引导特困人员正确主张权益,防范不合理诉求引发矛盾。2024年以来,深入全县22家养老机构开展实地宣讲,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覆盖受众3000余人。
推动政策落实。按照每人每年179元的投保标准,由县级统一公开招标,选择履约能力强、理赔服务优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有效保期内,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特困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赔付护理补贴,全年累计赔付不超过40天;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赔付护理费用,全年累计赔付不超过60天。加强与承保单位对接,明确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按季度做好护理保险申请和赔付资金统计工作,有效缓解特困人员住院照护压力,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2021年以来,累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赔付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1355人次,赔付金额1994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