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就做好城乡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网格员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重点群体健康服务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细落实城乡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措施。
一、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作用,细化分解村(居)民小组组长、楼门栋长、网格员责任,把防控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小区和网格。农村地区要依托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疫情防控体系与县(区)、镇(街道)协调联动。
二、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城乡社区网格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组长、楼门栋长、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采用“敲门行动”、发放“健康爱心包”等村(居)民乐意接受的方式,加强联系并动态掌握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及时完善重症高风险人员信息台账,定时开展入户走访工作。
三、及时响应群众需求。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联系村(居)民机制,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城乡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入户走访,加强对“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了解并向镇(街道)及时反映村(居)民在健康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智慧社区客户端等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用好村(居)务公开栏、乡村大喇叭、黑板报、标语等阵地,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广泛宣传防疫政策,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和疫苗接种。推动落实村(社区)“两委”牵头责任,组织村(居)民围绕疫情防控等方面问题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活动,群策群力在城乡社区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力,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引导居民群众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合理控制婚丧嫁娶等活动规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围绕城乡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工作的落细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工作保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帮助城乡社区理清职责,增强其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做好新形势下应对疫情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机制建设,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制度,发挥多元主体参与城乡社区疫情机制作用,创新“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参与社区防控和服务,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城乡社区网格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要确保服务不缺位,可以通过设立专门服务点、开设网络窗口等方式保证村(居)民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够快速链接到网格员;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构的领导下,指导城乡社区调整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在城乡社区落地生效。整合规范需要城乡社区承担的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事务,防止出现令出多门、信息重复采集报送等问题,避免增加城乡社区不合理工作负担;四是坚持科技赋能。加强数字科技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智慧社区建设,构建完善包括防疫在内的各种智慧化场景,同时为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保留必要畅通的线下渠道,持续提升社区服务温度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