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局“三聚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年来,淮北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困难群众救助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聚焦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推动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至镇(街道),实现审批与监管分离。今年以来,我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8.20万人次,支出资金2.10亿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5538人,累计支出资金4593.99万元;实施临时救助498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7.70万元。
聚焦困境儿童,应养尽养。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精准落实生活保障,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我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拟由每人每月15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5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今年以来,共为54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资金482.57万元,为帮助特殊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2022-2023学年,为18名在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36名在校孤儿发放孤儿助学金共计46.8万元。
聚焦特殊群体,应助尽助。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施补提升专项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今年以来,我市救助困难残疾人38690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487.38万元。根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际情况,开展专项行动,应救尽救,今年以来,我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2人次,累计使用资金78.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