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以高标准考核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在乡村振兴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水平,以有效考核推动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有效地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明确考核指标。根据基层治理工作实际需求与目标,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设定了量化与质化相结合的考核指标,如全年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议事协商次数都做了明确规定,突出实效性,确保基层服务供给、议事协商、治理水平等核心职能得到有效落实。
精准考核内容。一是将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内容。重点督查村民委员会缺失人员是否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产生的下属委员会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健全了涵盖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议事协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切实遵守和执行情况等,通过以上多维度、全方位的考核,可以有效推动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将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重点督查公开栏设立是否标准、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程序规范性、公开时间准确性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和量化指标,以推动村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进程;三是将议事协商作为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议事协商是否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议题广泛性、参与度和代表性、协商程序规范、议事协商成果落实等,更好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完善反馈机制。建立完善的考核反馈机制,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耐心细致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闭环处理,帮助基层改进工作方法,促使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