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慈善组织培育 慈善事业更有“力量”
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积极孵化培育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加大组织培育,提升专业水平。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成立慈善组织,为慈善事业注入新鲜血液。举办慈善组织能力培训与交流活动,有效提升了新成立慈善组织的规范化运作水平与业务能力。
科学实施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慈善组织秉承“慈善为民”的理念,围绕扶老、助孤、济困等方面,结合自身优势开展慈善活动,建立专项基金、设立慈善项目、开展公益活动,开展了“情暖万家”“爱心圆梦””“关爱留守儿童”等慈善项目10余个。
依法严格监管,确保阳光透明。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对我市慈善组织财务收支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和监督。通过慈善组织“自查”“互查”“回头看”等方式,对慈善组织善款募集管理使用,慈善组织的各类管理制度、组织信息、慈善捐赠收入及活动支出、慈善项目活动进展公开等事项进行检查。
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慈善阵地。积极推荐参加 “安徽慈善奖”。建立慈善表彰机制,指导县区开展“社区基金”“微爱相山”“慈善之光”活动,逐步形成“从社区(村)来到社区(村)去”的“社工+慈善”社区治理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