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明责守底线 依法救助惠民生
—— 我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交流研讨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落地实施,持续夯实民生兜底保障根基,7 月 3 日上午,我市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交流研讨会。市政府相关救助职能部门、三区一县民政系统、镇(街道)及村(社区)一线救助代表共40余人参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7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推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就新法核心条款、救助权责、办理流程、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等内容开展专题解读,系统阐释社会救助法确立的8 类救助对象、10 项救助措施,以及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重点剖析新法对基层救助在对象扩围、精准认定、便民服务、多元参与、监督管理等方面带来的新要求、新规范,推动与会人员准确把握 “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的立法精神。
交流研讨环节,各参会代表结合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医保、应急等多部门联动救助、基层一线经办实操难点逐一发言,立足岗位谈思路、结合实践找对策,分享基层精准救助、急难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工作经验,梳理新法落地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共商协同落实举措。大家一致认为,社会救助法首次将宪法有关公民社会救助权利的原则规定转化为可感知、可落地的法定权益,实现权利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为破解基层经办痛点、提升救助效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指出,《社会救助法》的施行标志着社会救助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全市民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部署要求,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健全多部门协同救助机制,优化一站式便民救助服务。要紧扣法律精神,推动救助从 “保生存” 向 “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落实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新增对象保障,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主动发现,推进 “物质 + 服务” 综合救助,提升救助温度与精度。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救助经办队伍要深学细悟法律条文,当好新法宣传员、执行者;统筹联动部门、慈善、社工多方力量,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预警,推动 “政策找人” 常态化;严格规范救助办理全流程,提升救助精准度与群众获得感,以法治力量织密扎牢全市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社会救助法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完善配套制度衔接,强化数字赋能、聚焦精准保障、规范监管、多元联动发力,不断提升救助质效,助力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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