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违规评选评奖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依法按章办会水平,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安徽省民政厅《全省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等规定,现组织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违规评选评奖自查自纠。
一、自查重点
(一)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三)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开展,或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的;
(四)未严格按照所批准的申报内容开展,擅自改变或设置子项目的;
(五)借助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新增或变相新增项目的;
(六)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
(七)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活动,以及未经批准与境外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的;
(八)开展各类考核、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认定评定等活动时,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自2024年6月底结束。
三、自查要求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本次自查自纠作为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自身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自觉维护评比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对2024年拟开展和已开展的各类评选评奖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社会组织评选评奖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版表格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报送地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7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人:周妍,联系电话:0561-3803769。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请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