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的公示
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民政局2025年度检查通知要求,对2025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未认定为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对市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7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1-3801299、0561-3112229
附件2:
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xlsx
淮北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4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