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