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促学 不断提高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新水平
近日,省民政厅在六安组织开展全省区划地名综合业务培训。培训主要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条例、地名备案公告、乡村著名行动、国家信息库评价、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政策信息解读。
培训要求,要把握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的特点规律与价值作用,抓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弘扬工作,落实“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部署,要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化对行政区划工作怎么干、怎么办等重大关键问题的认识,学习把握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方法途径,进而严格规范行政区划管理。
培训强调,为加强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规范地名备案、公告工作,各地要按照《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地名命名、更名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报送备案时通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填写地名备案登记表,并提交批准机关出具的备案报告、地名命名、更名批复文件、申请书、申请地名命名、更名时提交的相关报告等文件。地名命名、更名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地名的标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所属政区、位置描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等。地名公告发布途径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报刊、广播或者电视等,并同时在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发布。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严格落实省区划地名综合业务培训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尽快熟练掌握和运用新的系统,强化高标准意识,提高工作的质量,做好地名备案、地名信息采集、地名数据库实时更新和乡村著名行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