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单
6月28日,安徽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一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年度“十件实事”,精心组织、克难攻坚,高质量、一体化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乱”,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机制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省委政法委迅速吹响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冲锋号,在全国率先设立扫黑除恶工作处。各省辖市党政主要领导、省直成员单位“一把手”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将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截至目前,已有5个省辖市成立专门机构、批复专项编制,阜阳市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专门机构、批复专项编制,省直各成员单位均保留工作专班,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保障。
省检察院制定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对涉有组织犯罪案件统一把关办法》,细化了省、市检察院把关方式、职责分工和纪律要求。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联络员等多项制度机制,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打击重点,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亮剑严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省扫黑办紧扣破案攻坚,以3起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为牵引,先后对17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向10个省辖市发出《督办单》,带动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
日前,全省公安机关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围绕夏季社会治安形势和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重点案件筛查攻坚,重拳严打街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63件,其中涉黑案件2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4件、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1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13名,破获刑事案件4118起。
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案件290件,审结236件;受理黑财执行案件标的额41.21亿元,执行到位金额38.92亿元,执行到位率94.44%;摸排移送涉黑涉恶涉伞线索243条。
全省检察院深化严审细查机制,做到严格把关,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94件220人,提起公诉147件992人,办结的108件涉黑恶案件,法院无一起改变黑恶定性。
深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办法》,指导各地出台常态化“打伞破网”制度文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常态化斗争以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05件7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5人,移送检察机关79人。
把好关键环节,严防“漏网之鱼”。省纪委监委聚焦涉黑组织犯罪案件重要环节,不定期开展“点穴式”精准督导,推动落实落细“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与公安机关建立“一案三通报”制度,即立案后通报,及时掌握情况;办案中通报,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结案移送起诉前通报,进一步抓好深挖彻查。聚焦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创新开展复核督导,确保查深查透,实现对专项斗争以来我省211起涉黑案件复核督导全覆盖,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线索,挖出了濉溪县原副县长葛某等一批“漏网之鱼”。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有效
省扫黑办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压茬推进“4+N”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露头就打,严防乱生恶、恶变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以来,累计打掉网络涉黑恶犯罪团伙42个,立案查处涉矿案件192件,打掉“沙霸”“矿霸”等黑恶犯罪团伙12个;下发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预警信息415万余条,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700余万元;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春雷行动”,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趋近于零,智慧监管模式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向全国推广。
省扫黑办制定《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意见》分工方案,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等,摧毁农村地区黑恶犯罪团伙6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破案694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135人,集中整顿43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省法院注重发现涉及行业监管方面的漏洞隐患,提出司法建议155份。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涉黑恶及四大行业领域检察建议264份,已收到反馈252份。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1件,摧毁“沙霸”“矿霸”等黑恶犯罪团伙12个,打掉涉网黑恶犯罪团伙42个,发出风险预警通报和公安提示函315份。
突出宣传重点营造扫黑除恶舆论环境
全省公安机关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六进六必”宣传活动,不断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积极性,先后接收处置涉黑涉恶线索1600余件,经核查打掉黑恶犯罪团伙32个。
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方案,明确6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举办全省法院干警培训班,邀请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进行深入解读,培训干警1100余人次。省检察院动态调整全省扫黑除恶斗争人才库,规范人才管理,目前,三级检察机关共有扫黑除恶专家52人,专业化办案团队129个。
据介绍,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牵引带动下,2022年1-5月,全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九类常见的涉黑涉恶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1.2%。下一步,省扫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畅通举报通道不迟滞、打早打小不松劲、追逃缉捕不停顿、打伞破网不手软、特派督导不间断、普法力度不减弱、主动担当不懈怠,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媒体记者提问问1:我省在推动实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常态化以来,省扫黑办深入总结三年专项斗争做法经验,修订完善《安徽省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实用管用好用的配套基础性制度机制。如,坚持政治引领,出台“省扫黑办请示报告双清单”,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出台“督办线索(案件)直核深挖指引”,为推动线索查深查透提供有效方法和解决路径;坚持实战实效,出台“一案三通报”,有效提升纪法衔接的规范化、实战化水平;坚持精准指导,出台特派督导工作办法,帮助各地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下一步还将探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地方立法工作。应该讲,通过这一年半时间的积极探索,努力构建并不断完善我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制度体系,实现了专项斗争与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有序衔接,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扫黑除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问2:安徽法院将如何进一步强化打财断血?
答:强化打财断血非常重要,它是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关键,事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成效。全省法院一是要查清判准“黑财”。坚持查明罪行与查清“黑财”并重,全面查清和准确甄别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等,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中涉案财产部分的事实认定、表述方式,确保判项具体明确、可执行。二是要加强规范执行。规范采取执行措施,运用适当的财产变价手段,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依法处理执行异议,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系列行动,把“黑财”执行工作作为重点强力推进,不断提高“黑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我们将通过以上三个方面举措,持续推动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提质增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问3:检察机关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如各地未检部门加强青少年预防有组织犯罪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法治副校长”授课重要内容等,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二是切实抓好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严厉打击“村霸”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领域黑恶犯罪,坚决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做好法律监督。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严格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助抓好行业领域整治,从源头上遏制有组织犯罪蔓延。
问4:公安机关是打击黑恶犯罪的“主力军”。请问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打击公开性严重暴力犯罪和农村地区黑恶犯罪?
答:公开性严重暴力犯罪和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你提出的两个问题既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关注的问题。
关于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问题,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线索摸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为依托,不断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积极性,加强对农村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否举报线索,与常态化以来全省公安信访件进行数据碰撞,确定10条涉及农村地区的重点举报线索,同步部署、紧盯属地公安机关深度复查。二是加强类案攻坚。围绕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各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深度研判挖掘,对重点涉黑案件,严格落实“领导领办”“一全三必”等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运用提级侦办、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侦查措施,确保案件彻查清查;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重中之重案件,由省公安厅牵头,派专家驻点督导督办,全流程指导案件。今年1-5月,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及农村地区涉黑涉恶团伙30个,同比增长50%。
关于打击公开性严重暴力犯罪问题,围绕夏季社会治安形势和规律特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于6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组织开展“整治夏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专项行动”,重拳严打街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公共场所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6月25日公安部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我省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重点做了两项工作:一是加强警情案件串并排查力度,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新立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4类案件,对其中犯罪嫌疑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58起案件,逐案开展“回头看”,通过警情串并、前科查询、社会面走访等措施,深入研判分析,全力深挖彻查,从中发现启动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件,做到发现在早、打击在小。二是组织开展重点案件筛查攻坚,对重大、敏感案件一律实行领导领办、挂牌督办、驻点侦办等手段,集中力量资源,全面强化社会面打防管控措施,坚决打击社会面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最大限度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