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中心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新规落地落实,市社会福利中心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于3月份全面开展学习宣贯与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学习宣贯,精准把握新规要求。中心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学习会和贯彻落实部署会,邀请市局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科负责人对《办法》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对照新规中89处“应当”事项,围绕监护职责、社会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逐条开展对标自查,确保服务范围、程序及内容全面符合新规要求。
二是对标对表自查整改,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七项重点举措。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全体儿童工作者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定机构探访拍摄告知书,严守儿童隐私保护底线。深化个性化服务,为5名脑瘫儿童制定“一人一策”养育康复方案。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赴先进地市考察学习,探索“开门办院”新路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安全、食品、财务、档案等制度流程。升级安防设施,将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由两个月延长至三个月,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推进档案数字化,完成已离院儿童纸质档案数字化录入。统一工作人员着装,为儿童部保育员配发工作服,提升服务形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中心对照《办法》中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中心将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快推进康复定点机构申报,稳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优化儿童生活、医疗、康复及教育服务水平,切实将《办法》要求转化为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