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居有所安”
家住濉溪县刘桥镇的刘裕领老人,患有脑梗、支气管哮喘、小脑萎缩等病症,生活不能自理,面临“行动难”“洗澡难”等问题。2024年,濉溪县民政局将其列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为其配置手杖、淋浴椅、扶手、自动感应灯等适老化器具,提高老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经过改造,老人感激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还惦记着我们这些困难老年人,真是活在好时代了!”
近年来,濉溪县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居家生活品质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幸福指数,让老年人“居有所安”。
精选改造对象。濉溪县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思路,摸清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纳入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部分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残疾家庭。2021年以来,累计为951户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明确改造内容。濉溪县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定了涵盖地面改造等6大类别、防滑处理等7个基础项、安装扶手等23个可选项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杜绝超清单配置物品、超基础项将老年人可选的自费物品纳入改造内容等违规行为。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充分考虑老年人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为辅,按照每户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进行政府补贴。
规范改造流程。濉溪县创新改造方式,在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后,将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实施改造、过程监管、验收审计分步骤进行3次公开招标。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改造服务机构按照“一户一方案”原则制定改造方案,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并由需求评估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验收机构进行实地审查验收,对未通过的改造家庭提出整改要求,重新实施改造,直至验收合格,确保适老化改造质量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