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链条监管 护航慈善事业行稳致远
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慈善组织监管的部署要求,将慈善组织综合监管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坚持“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理念,切实履行好慈善法赋予的职责。
严把准入关口,夯实规范管理根基。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明确权限责任,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流程,从源头把好登记关口,稳妥推进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确保每一家慈善组织都依法依规设立运行。
强化诚信监督,让慈善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网上公开,根据《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已认定成功的慈善组织进行指导,提醒其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保障信息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在接收捐赠物资中,严格捐赠手续,及时出具捐款票据,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情况、慈善项目运作及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加强信息管理,构建多元监督格局。开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集中检查、公开募捐项目专项检查,推动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通过常态化检查督导,慈善组织年报合格率保持100%。
畅通社会监督,严惩违规违法行为。市民政局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一旦发现名为公益慈善、实为谋取私利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让每一笔善款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一份爱心都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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