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3-01-22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进了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组织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根忠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以及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制定了《淮北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责任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内容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公开的依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公开的形式是否规范、公开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进行研究分析,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把握公开重点,增强公开效果。在实际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民政的实际,注重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一是突出业务工作向社会公开。主要是:民政部门职责;救灾款物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二是突出人事、财务向机关内部公开。主要是:本局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运行过程;本局财政预算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大额度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实行政府采购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调动、考核、奖惩情况,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其它重要事项。真正做到机关政务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知政”,机关事务向内部公开,让干部职工“知情”。在公开的时间上,以不影响办事、决策为原则,按工作性质和时效分为定期公开、阶段公开和适时公开,力求做到全面、具体、真实、准确。

  三、丰富公开形式,开展实效活动。我局积极投入资金,认真搞好淮北民政网、淮北地名网、淮北双拥网、淮北社会组织网建设,有效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不定期编发《淮北民政》,及时反映民政工作进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信息,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经常性开展具有实效的政务公开活动,在“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过往群众咨询,一年来先后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地宣传了民政相关业务,扩大了民政工作的知晓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取得实效。我在强化监督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手段,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首先,强化内部监督。监督评议办公室及时提醒督促政务公开办公室搞好政务公开,同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政务公开作一次小结,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分解的政务公开职责。工作中涉及干部人事任免录用、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其他重要事项时,局纪检组均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投诉电话,设置监督信箱和意见簿,广泛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部门领导、部门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动态、依法行政、民生公益等重点版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11条。民政局门户网站447条,网站运行良好,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和时效。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2012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