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4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规范公开程序,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检查督促,抓好落实。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以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下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做好具体工作、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年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召开成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年终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时公布。始终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公开行政权力,加强社会监督

认真落实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落实《淮北市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细则。认真梳理部门职责,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重新审查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其他权力等权利事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向社会公布,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实效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认真做好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标准第一时间公布。全市城乡低保救助情况、医疗救助情况、五保供养、孤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信息按月度公开。全市城乡低保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情况;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人数、资助参合参保标准、直接救助、重点对象救助比例、资金支出情况;孤儿保障人数、供养标准、重度残疾人补贴人数、标准、资金等情况一目了然,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加强了社会监督。

二是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公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注销、变更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等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分类公布社会组织信息。

(四)丰富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和共享。开通淮北民政微博、淮北民政微信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政务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等媒体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规范的程序受理、查处、答复。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落实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网站首页专门设置了网上信访平台,及时受理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件,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定时查收办件,并做好登记、交办、催办工作。派发《网友留言办理单》,明确办理时限,对每一条留言,反复调查核实,确保调查结果及回复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民政局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网站等网络途径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1792条。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接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

四、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92条,全部为同意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2016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数量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