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解读《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09:22 字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及时对该政策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出台背景及依据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问:请您介绍下《通知》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低保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每年6月底之前,各市应确定本年度低保标准,从当年7月开始按公布的新标准实行”。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0〕60号):“2020年,各市、县(市、区)低保标准比2019年增长不低于7.2%”。市政府《关于2020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淮政〔2020〕6号)要求:“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水平,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等文件精神。

问:请您介绍下《通知》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对照全省平均水平进行估算及咨询个地市拟提标的标准综合拟定我市我市提标标准,经过市财政局、三区一县政府征求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审议。

问:请您介绍下《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自今年7月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4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3元,增幅为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3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增幅为5%。

问:请您介绍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治江:督促三区一县从7月份实施新的标准,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