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淮北市老年助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经6月13日至6月15日,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淮北市老年助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后,现汇总反馈如下:
序号 |
部门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市财政局 |
第三项第(二)条,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制度中:“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且符合建设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分别为不低于10万元、3万元。”建议修改为:“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且符合建设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分别为10万元、3万元,实际建设支出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
已采纳 |
2 |
濉溪县人民政府 |
《淮北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征求意见)》中附件4淮北市老年助餐行动资金测算表“老年助餐服务②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补贴③老人就餐补贴”,备注“按市区比例4:6,市县比例2:8进行资金测算。”建议改为“按市区比例4:6,市县比例4:6进行资金测算。” |
未采纳 |
3 |
杜集区人民政府 |
建议应规定清楚具体早餐或中晚餐消费达到多少标准才给予就餐补贴。 |
未采纳 |
4 |
烈山区人民政府 |
建议每天的餐标应高于就餐补助的金额。 |
未采纳 |
5 |
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相山区人民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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