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20 字号:

淮民办〔20214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民政局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29

 

淮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建设,依据《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服务新时代:十三五民政事业重要进展

十三五时期,淮北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工作思路,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民政规划体系贯彻落实,提高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民政工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基础性保障作用。

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十三五期间,连续五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25.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统一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641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42%210%,实现了城乡统一标准。2020年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58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236人。2016年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统一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833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317%85%,实现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统一标准。2018年,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照护补贴制度,从20207月起,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从建制之初的每人每月150元和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2元和165元。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镇(街道)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建立转介工作机制,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畅通救急难报告渠道等,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组建流浪乞讨人员寻亲队伍,采取沟通询问、发布寻亲公告、采集DNA等多种方式开展寻亲。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养老机构建设稳步发展,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养老机构51家,建成养老服务中心186个,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养老床位建设成果不断扩大,出台建设奖补、运营奖补等政策,提高了社会办养老机构积极性,多措并举提高我市养老床位数,我市共拥有床位数16700多张,护理型床位数5206张。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形成“1+4+N”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成功创建安徽省智慧养老示范项目4个。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制度,全市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100%。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认真实施改造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喷淋设施,改造完成率100%。在全省民生工程考核、省政府目标考核中,淮北市养老服务工作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基层关爱服务能力,全市在镇(街道)设立儿童保护督导员、在村(居)设立儿童主任,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定期开展走访了解留守儿童情况。制定《淮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不断提升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012月淮北市实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50元。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流浪走失人员身份快速核查协作机制,由公安部门及时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对身份不明受助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进一步提升寻亲效果,实现滞留人员寻亲发布、DNA采集率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21.848万人次,发放保障金11.34亿元;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8338人次,发放救助金2165.962万元,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547人次,其中护送返乡救助744人,成功寻救532人。

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不断进步慈善工作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形成慈善助困情暖万家、慈善助学爱心成就未来、慈善助老夕阳红行动、慈善助孤蓝天行动、慈善助残健行行动、慈善助模关爱劳模等慈善救助品牌。社会工作建设逐步推进,加强社会工作培训力度和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推动社工机构合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扎实开展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建设,给予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单位扶持资金和业务指导,提升全市志愿服务工作水平。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慈善组织8家,其中市本级5家,区级3家。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7家,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877名,占全市居民人口数的比例为1.3‰。在中国志愿服务网上的注册志愿者人数为326890名,占全市居民人口的比例为14%,志愿服务培训3400人。全市18个镇、15个街道、165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福利彩票累计销售77046万元,比十二五末增加58375万元。

社会组织工作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出台《淮北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约见谈话制度》,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淮北市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组织的民主自治机制建设,完善了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了社会组织行为。创新建立并落实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会长(秘书长)联席制度,促进和引导商协会工作的良性发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出台《淮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意见》,建成1000余平方米的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集孵化、服务、创投等职能为一体,涵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建设和资源整合三大功能。相继建立相山区南黎街道社区公益服务平台、相山区东山街道社区公益服务平台、烈山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至2020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180个,其中社会团体439个,社会服务机构739个,基金会2个。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指导基层建立党小组+村民理事会一组一会基层治理新模式,实现了党的建设与村级民主管理的共建共治共享。全市成立自然村村民理事会2274个,初步形成了镇党委+村党总支+村民小组(自然村)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的乡村治理结构,填补了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真空2017年,人民出版社发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辅导读本》,其中淮北市分类施策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安徽省唯一入选的成功经验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区治理工作典型向全国推广。我市一组一会 三治融合基层农村社区治理案例作为安徽省唯一经验总结案例入选《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报告(2019)》。积极构建一体化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一站通系统,建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站受理、一点办结。一站通将政务服务延伸到全市165个城市社区、277个行政村,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100%。至2020年底,建立各种社区服务机构185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65个,网点1740个。服务设施日臻完善,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等方式实现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杜集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地区。杜集区农村六型社区创新实践入选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

殡葬改革深入推进立足本地实际,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健全村居红白理事会组织,对治丧办理的程序、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并列入村规民约。引导文明祭扫,推行网上祭扫、鲜花祭扫、种树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鹰山公墓连续7年实现无烟公墓。各殡葬服务单位利用横幅、展板、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坛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生态的丧葬风尚,全市村居红白理事会覆盖率达100%。委托淮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淮北市公益性公墓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年)》,有效解决公益性公墓规划和管理混乱问题,满足群众不断提高基本殡葬设施建设需求。全市18个镇均已建成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现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遗体火化率保持高水平。印发《淮北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实施细则》,在保障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享有基本殡葬服务,进一步扩大了惠民殡葬覆盖面。

婚姻收养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按照国家3A级标准打造独立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完成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及时增加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身份信息核验、电子化档案管理等智能设备,提高婚姻登记的便捷化和准确性。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婚姻登记90797对。收养家庭评估制度进一步落实,成立淮北市收养评估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收养评估,进一步做好我市公民收养家庭评估工作。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不断完善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创新设置新型地名标志,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地名标志导向服务。

疫情防控成果不断夯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部署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淮北民政系统上下力同心,群防群控,精准施策,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市民政系统无一例确诊病例。

二、肩负新使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淮北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这一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要胸怀大局、站位全局、把握变局、科学布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奋力开创淮北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有利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给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三五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质量、志愿服务等民政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前,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这明确了新时代民政事业的定位和职责,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

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将不断激发社会活力,释放发展潜能,促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地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康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为全市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拓展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一轮科技革命日趋活跃,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民政事业提供了新技术。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与升级,信息革命不仅使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结构产生巨大变革,也赋能民政各领域各环节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民政改革创新、拓宽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新机遇。20198月,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北市行动方案》,标志着国家战略在我市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征程全面开启。淮北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发挥优势,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快高质量转型崛起的步伐,为民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迎来更多的发展契机。

民政事业发展经济基础取得新成效。我国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完善的配套能力,有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投资需求潜力巨大。淮北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区域改革开放新高地、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迈向经济发展新台阶,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跨越四个百亿元台阶和千亿关口,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2020年达1119.1亿元,人均GDP接近7000美元,位居皖北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1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6428元、15218元,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兜住民生底线、办好民生实事提供了基本的经济社会条件,促进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挑战

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带来新挑战。当前,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反全球化思潮抬头,加之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我市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财政收支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提出新要求。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围绕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目标要求,努力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精准有效的基本社会服务,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举家城镇化给城市服务和治理带来新困难。我市快速城镇化的进程出现放缓趋势,快速城镇化将逐步转为高质量城镇化。高质量的城镇化意味着举家进城和以家庭整体为单位的市民化成为常态,随迁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增加,必然带来城镇民政对象的增加。在城镇稳定下来的大量新市民家庭如何参与和融入社区共建共享共治,如何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成为更加现实、更加迫切的社会治理问题。

人口老龄化带来新问题。我国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加大了社会和家庭抚养负担,需要政府提供保障的对象明显增多,养老、助残等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有待提高、人才紧缺等问题更加凸显,失能老年人照料、残疾预防和康复、困境儿童保障等领域的任务越发艰巨。

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新任务。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日趋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多变,社会矛盾风险累积叠加,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为复杂。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是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课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民政机构服务能力和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不仅在疫情防控中得到锻炼和提升,而且在防控过程中累积的群防群治、部门联动等经验,可以有效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应用推广。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冲击,也暴露出民政事业发展的不足和潜在风险点,亟需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破解发展难题,不断绘就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蓝图。

三、开启新征程: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突出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民政工作必须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在全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充分履行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职能,加快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根本目的,既要尽力而为,在经济发展可承受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改善民生,也要量力而行,尊重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自身的规律,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治。坚持民政事业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政府投入效益。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满足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多依靠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合作解决问题,力争走出一条有淮北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强化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整体推进城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同进步、均衡发展,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积极作为,提升我市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围绕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重点突破来带动整体推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既围绕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考虑长远发展,作出制度安排,又有具体举措和目标,可操作、可检查、易评估。

(三)发展目标

对标《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目标,淮北民政事业2035年发展目标是: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全市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积极回应民众需求,基本民生保障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标准更加完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兜住兜好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公益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中的作用日益显著。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多元共治基层治理新格局逐步定型。适应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有活力,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提质扩面,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工人才队伍使用、三社联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龄、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持续建设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高。

——专项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覆盖城乡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婚姻收养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人性化,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迈入新台阶。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建设、推进高质量转型崛起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新格局基本形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


1:淮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

目标值

年均增长

%

指标

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3040]*

约束性

2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不低于重残补贴标准

约束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70

4.9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6

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50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6.6

约束性

8

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预期性

9

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2

约束性

10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35

3.1

预期性

11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12600

3.5

预期性

12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5000

7.39

预期性

13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预期性

14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200

 

预期性

15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预期性

16

县(区)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8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9

地名标志设置率

%

100

约束性

备注:标*的指标为区间值


四、开创新局面:十四五民政事业重点任务

(一)弱有所扶,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健全完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限的渐退期。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积极协调市数据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并纳入智慧民政建设重要内容,统筹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合理制定我市低保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推进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已脱贫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促使核查更加精准、高效、安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推动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

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深入推进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与转介、落户安置等工作。持续开展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的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加强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意识。有效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主体作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和意识,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

专栏1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程

1.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贯彻落实《淮北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度举措》,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到2023年,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的总体目标。

2.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的机构,合理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关爱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交通、通信费用以及薪资待遇,保障履职需要。建立健全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社会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强化镇(街道)社会救助职责,在村(社区)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对象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3.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

4. 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完善市智慧救助平台功能,建设全市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救助帮扶各类信息。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办理,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探索实施救助需求综合评估,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通信息孤岛,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二)老有颐养,多渠道开启养老服务新模式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精神,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探索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市、县(区)定期制定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主体等。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制定《淮北市老年人需求评估表》,落实老年人需求评估地方标准,探索发展长期照护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到2025年,全市城乡普遍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补贴机制。

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以构建普惠型养老服务新格局为目标,加大养老服务场所建设,逐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政府和企业双方约定普惠性养老服务内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到2025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吸纳志愿机构、社会团体、老年机构、企业等多元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探索共同参与、多元治理的新型互助性养老模式及其规范化发展,努力在全市形成自给自足、互助互惠的互助性养老氛围。

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探索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构建枢纽型的社区养老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康复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到2025年,全市打造2家以上专业化的品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社区低龄老年志愿者与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结伴养老的皖伴计划,鼓励通过邻里互助、低偿报酬、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等方式,不断探索互助性养老新模式。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以失能、留守、高龄等农村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推动政策、项目、资金等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在每个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行政村设置养老服务站,通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无偿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到2025年,全市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并同步在其辖区内设置4-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

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持续鼓励组建医养联合体,推进医养结合体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医养结合体审批流程和环境,实现更加便利的双向转介和费用结算。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康养领域,配合支持梧桐康养小镇建设,培育壮大淮北康养产业。探索建立智慧康养平台,打造互联网+康养发展模式。推动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到2025年全市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

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动全面放开+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强化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认同感和工作凝聚力,促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护理员服务全流程监管。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培养培训专业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国务院、安徽省有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要求,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和养老机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

专栏2 养老服务新模式建设工程

1. 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建立养老机构精准补贴机制,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90%,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

2.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在每个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市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并同步在其辖区内设置4-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到2022年实现濉溪县至少有1个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机构。

3. 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健全县(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体系,逐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市打造2家以上专业化的品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运作,大力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就近照护服务的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提供就餐送餐服务的社区助餐工程项目。

4.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打造全市智慧化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养老服务设备。为享受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空巢、独居、失智以及特殊需要的老人提供智能穿戴设备及健康监测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实现智能化远程看护、健康管理、紧急救援、亲情关怀。到2025年,以县、区为单位全部完成居家养老呼叫中心平台建设。

5. 持续加强专业养老职业培训。强化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增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认同感和工作凝聚力。

(三)幼有所育,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加强儿童兜底保障工作,强化困境儿童服务分类保障,增强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提升儿童关爱救助保护能力,不断完善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保护。强化困境儿童服务分类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拓展保障范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规范家庭寄养。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健全儿童收养体系,提升儿童福利设施水平。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增强城乡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做实做强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机构。强化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规范管理,推动县(区)儿童福利院转型为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指导县(区)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儿童福利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站且设置儿童督导员、村(居)设置儿童主任。重点打造淮北市福利中心,建成一个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探索推进智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支持开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特教学校等,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和功能,推进区域化供养,合理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需求。培育发展专业化的评估和服务机构,推进政府购买儿童保护相关服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推动儿童机构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依法优先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消除对女童的歧视,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创造更加和谐友好的儿童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确保各项关爱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依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业指导等服务。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帮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

 

专栏3 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1. 提升儿童福利服务能力。培育孵化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推动县(区)儿童福利院转型为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指导县(区)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镇(街道)建立儿童福利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站且设置儿童督导员、村(居)设置儿童主任。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

2.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对现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满足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照料需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医疗、特教、康复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善有所归,探索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

完善慈善事业动员机制、监管机制,积极拓展志愿服务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与慈善事业、志愿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以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倡导人人参与、随时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新风尚。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慈善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互联网慈善,特别是网络募捐的制度安排,营造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为人人参与、随时参与慈善提供具有便捷性和公信力的渠道。通过中华慈善日”“慈善助老 情暖夕阳等大型活动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慈善,探索培育社区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慈善和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完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建立村(社区)街道(镇)区(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加快推进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重点支持建成若干示范性社工站。探索形成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吸引各领域资金投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创新。加强社会参与平台建设,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协同。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探索构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会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积极承担志愿者招募培训、志愿服务经验交流展示、志愿服务文化宣传等功能。

发挥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完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公益金分配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福利彩票事业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突出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优化资金分配,加大彩票公益金对乡村振兴支持,切实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展现福利彩票为民、责任、阳光形象。

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安徽省慈善奖,建立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对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推动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

专栏4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提升工程

1. 打造互联网+慈善淮北样板。积极营造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为人人参与、随时参与慈善提供具有便捷性和公信力的渠道。

2. 建设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重点支持建成若干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工组织。

(五)建有规范,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党建引领、提供服务、链接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推进登记、年检、评估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以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组织等基层社会组织为抓手,立足社区居民实际需求,突出党建精神引领,探索在城市社区(小区)建立便民服务站,以点带面,打造党建+公益服务站+居民的立体服务形态。

完善社会组织孵化阵地。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引导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围绕社会组织非营利性、非行政性和自治性等基本属性,有针对性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组织监督。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社会组织的监管体系。

打击整治非法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制度化。

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现登记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人事、资产、活动、分支机构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使社会组织成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环境治理,积极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专栏5 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程

1. 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开展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推进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规范管理计划,培育并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2. 社会组织党建发展工程。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为着力点,全力探索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和业务融合新模式,加快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和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把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有机统一起来。

(六)众有所享,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突破,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积极依法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逐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村(居)务公开。

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拓宽、规范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入推动我市农村一组一会经验成果向城市延伸,在党组织政治引领下,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协商议事作用,不断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构建具有淮北特色的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治融合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培养、提高居民群众协商能力,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进居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

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加快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提供和转介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智慧社区,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等工程,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微公益创投、资金奖补等形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

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社区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构建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加强村级综合服务机构、平台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按照《淮北市城市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淮北市城市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淮北市农村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淮北市农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淮北市村(居)出具证明清单》要求,严格落实社区准入制度,明确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要求社区承担。以减负、增能、强基为总体目标,以规范城乡社区准入事项和出具证明工作为重点,全面清理城乡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为构建文明、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社区防控和服务。严格落实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推动社区防控、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构筑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

专栏6 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升级工程。建立健全社区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公共绿化建设管理的多元参与机制,形成城市社区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功能,建立健全保基本、广覆盖、特色鲜明、线下线上资源统合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扩大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面。

2.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全市统一建设的公共服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等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支撑能力。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健全网格化队伍,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效能。依托网上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社区应用。运用爱淮北手机APP,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多个渠道面向社区提供公共、公益、交通等综合性、本地化服务。

(七)民有所依,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聚焦婚姻、殡葬、残疾人等基本社会服务职能,让广大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提升婚姻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高质量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严格执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动互联网+婚姻服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推广婚姻家庭辅导和免费颁证仪式,积极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婚姻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推动建立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规范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婚俗改革,建立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完善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优化收养登记服务。

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推动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推进殡仪馆和火化设备的更新改造。在实现公益性公墓镇级全覆盖的基础上,规范公益性公墓后续养护,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对公益性公墓进行管理维护,提高公益性公墓的利用率,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强化公墓管理,严格公墓规划与审批,强化公墓年检,取缔非法公墓,禁止建售超面积大墓、豪华墓及公墓违规经营等行为。加强对重点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坚决打击欺诈、诱导、捆绑、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日常监管。坚持实行火葬,节约丧葬用地,大力推行生态安葬的殡葬改革方针,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鼓励树葬、撒葬、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深化移风易俗,注重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同度。利用清明节、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组织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共祭和公祭先烈、先贤等活动,加强现代生命文化教育,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制机制和帮扶政策。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精准施补,持续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加大残疾人文体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残疾人文体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文体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发展,建立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构建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中心康复为依托、机构康复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内涵,分层级提供专业康复服务,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科学规划、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料护理服务。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回归社会。

专栏7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工程

1. 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基础上,对原有墓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安葬、祭祀和服务功能,加强对公墓的后续维护管理,逐步改变农村墓地无人管、环境差等问题,对淮北市殡仪馆、濉溪县殡仪馆改造升级。

2. 精神卫生服务兜底保障工程。深入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围绕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护理、医疗及全面发展需要,提供更加亲情化、规范化的服务。支持和鼓励救助管理机构购买救助专用车、视频监控设施等设施设备,改善长期安置场所设施条件。积极培养富有奉献精神、业务能力过硬的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提升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

(八)用有标准,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行政区与经济功能区融合发展,稳妥有序推动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聚焦一地两区一城建设,做大做强中心镇,全面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认真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巩固勘界成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平安边界共建制度,化解边界线纠纷。探索创新界桩管理方式,加强边界文化墙建设,不断提升界线管理能力。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和边界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文化内涵,为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地名管理。完善地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增强地名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完善以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设标等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和文化品位。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区划地名信息的大数据应用,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严格对居民区、建筑物、道路、街巷、台、站、场等名称的命名和更名审核把关。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开展地名文化研究和宣传活动,促进地名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文化底蕴深厚、承载历史信息的地名,弘扬传统地名文化。探索制定地名保护名录,明确地名评定标准。处理好地名保护与命名更名的关系,提升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在继承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基础上,促进地名文化繁荣发展。

专栏8 地名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 地名标准化工程。健全地名法规和标准,明确命名程序、审批权限、地名使用规则等,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规范。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慎重稳妥地开展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对地名设置和维护实行动态监督,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标准地名。

2. 地名信息化工程。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安徽省地名信息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效能,为社会提供更加标准规范、方便快捷的标准地名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五、筑牢新支撑:十四五民政事业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群体,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动新时代淮北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社会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方位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淮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领域的全过程。

(二)健全民政体制机制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技等方式,推动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民政的观念、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多手段、多途径地推动民政工作,力求在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更大突破。

(三)强化项目建设支撑

根据民政部、安徽省民政厅政策新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坚持把项目谋划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谋划一批打基础、调结构、补短板、促升级、增动能、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完善重点项目储备制度,明确储备范围、工作程序和推进机制。

(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加大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城乡之间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确保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只增不减。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加强对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善于破解难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大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基层实践力度,为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六)强化规划实施监管

注重发挥规划对民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实施主体、进度要求和推进措施。加强规划衔接协调,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和建立民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跟踪监测分析,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增强规划考核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