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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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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3446/202210-00016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布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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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媒体解读】《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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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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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83446/202210-00016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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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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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媒体解读】《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媒体解读】《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新闻联播
发布时间:2022-10-1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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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2月1号起施行。《条例》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新要求的同时,更加注重突出安徽特色,围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明确服务供给的主体、职责、内容、形式。针对我省正在开展的暖民心行动,《条例》 从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运营主体、餐饮质量等方面对“老年助餐行动方案”予以细化落实。
老有所养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更好满足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制定《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
在立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270多条,根据意见规定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基础作用,细化了医养融合的相关举措,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等。对解决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难题,推动安徽养老服务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