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聚社力•兴乡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社会组织动态 发布时间:2022-07-29 15:37 字号: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此过程中,省民政厅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把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了“百社进百村”“扶贫皖北行”“走进大别山”等专项行动,社会组织投入帮扶款物超过4.53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社会组织力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等,省民政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创新谋划实施“聚社力•兴乡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并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帮扶类别。聚焦“五大振兴”,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设立“三产融合”“能人培养”“助航青春”“善行乡村”“消费帮扶”“村社共治”“运动强村”等7个项目,引导社会组织结合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品牌化特色帮扶活动。

二是明确了实施方式。采取帮扶地区按需“点单”、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帮助“派单”、社会组织自愿“接单”,对纳入示范工程项目库的,通过“动员引导一批,鼓励捐赠一批,牵手合作一批,资助开展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力、类别等,选择符合自身的方式积极主动参与,确保帮扶工作靶向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

三是明确了实施步骤。自2022年至2025年,每年开展一次示范工程。其中2022年示范工程自7月份开始,持续到2023年5月结束,共包含调研摸底、启动实施、搭建平台、征集评审、项目实施、总结验收等6个阶段。2023年至2025年,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启动示范工程。

三、创新举措

一是设立专项基金。通过鼓励社会力量捐赠的方式,省民政厅在省慈善总会设立“聚社力•兴乡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用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帮扶项目,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公开透明。

二是提升帮扶精度。立足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和专长优势,明确7类项目实施内容,引导社会组织突破捐款捐物等传统思维,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找准方向定位,开展特色帮扶,丰富活动底色,贡献应有力量。

三是打造特色品牌。动员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按照重点帮扶兼顾全省的原则,用4年时间开展不少于120个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不少于20个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品牌,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别是品牌项目进行大力宣传,讲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故事。适时开展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宣传等,加强结果运用,作为评先评优、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重要参考依据,提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广泛性、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安徽社会组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