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局简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15:18 字号: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淮北市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重要政策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对市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工作。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市区街道及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名称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七)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市民政系统人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协调志愿者协会、民间组织联合会等民政类社会团体工作。

(八)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宇慧

联系地址:淮北市花园路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1-3022518

邮政编码:235000

电子邮箱:hbm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