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市民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10:16 字号:


 

一、发布会主题 

《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二、发布会时间

2023年3月30日

三、发布会地点

市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四、发布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胜利

五、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六、主持人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科长)  张川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胜利介绍《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情况。

(二)答记者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科长)  张川】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胜利同志介绍《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胜利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胜利】

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来介绍下《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情况。

《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经2022年10月26日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18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市常住人口1970265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约324394人,占16.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4889人,占13.4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积极研究制定政策,先后出台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推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满足六十岁以上居家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让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一部地方性规章非常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条例》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要求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破解和规范。《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居家养老方面的立法空白,对巩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更好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便利的养老服务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条例》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市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积极和相关单位配合,成立立法工作专门小组,组织召开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协调会,正式启动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在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分析主要问题,广泛学习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等意见,最终形成《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送审稿)》。

2021年9月29日在淮北市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分别召开了《条例(草案送审稿)》公众参与座谈、专家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同,形成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市民政局先后书面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29家单位意见。2021年10月9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2022年10月26日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18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条例》起草原则

《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五、《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包含五个方面:

(一)关于服务原则和职责。在总则部分,一是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就近便利、自愿选择。二是明确了家庭责任,老年人子女及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三是明确了部门责任。市、县(区)、镇(街道)、村(居)以及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二)关于服务设施。一是明确市、县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二是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算)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少于三百五十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用房或者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期限,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少于二百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三是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二层以上的应当设置电梯或者无障碍坡道。

(三)关于服务供给。一是明确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二是县(区)、镇(街道)应当按照要求建设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三是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镇(街道)、村(居)承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四是明确应当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将两者同址或者邻近设置。五是明确应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六是明确支持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服务资源和服务队伍向居家养老服务延伸,为符合条件的家庭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七是明确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在线预约支付、服务质量评价等。八是明确应当扶持和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为老志愿服务激励制度。

(四)关于服务保障。一是明确应当建立健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二是明确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明确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规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评估和激励机制。四是明确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五是明确应当按照规定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补贴。

(五)关于监督管理。一是明确应当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养老服务监督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明确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消防救援等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承担的职责。三是明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受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处理。四是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负有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条例》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条例》明确了市、县(区)、镇(街道)、村(居)承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及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单位的职责,为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在淮北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系列报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进一步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

三是推进工作开展。以相山区被确定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地区为契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市县联动,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科长)  张川】

谢谢许局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记者问:许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下近年来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许胜利:近年来,淮北市以“一刻钟”服务范围为标准,编制好制度网、平台网、服务网、保障网,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

织密“制度网”。制定完善了职责清晰、分类明晰、层次清楚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淮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等文件,制定淮北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明确老年人可享受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全面建立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制度。此次出台的《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织通“平台网”。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成三级养老服务中心186个,其中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家、街道(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0家、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152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设施总面积达8.01万平方米。初步构建了“机构+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休闲、养生健康、老年教育等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织细“服务网”。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摸底,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综合考虑街道社区、镇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231个,日助餐近万人次。实施机构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其它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站完成了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签约,签约率达到100%。

织牢“保障网”。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投入456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三区38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高我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37元。2022年为全市61876名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3135.85万元。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2年改造350户。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成100户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记者问:许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下市、县(区)人民政府为老年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有哪些?

许胜利: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下列居家养老服务:

(一)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二)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定期免费体检;

(三)为八十周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低保老年人,根据失能程度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四)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在乡复员退伍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的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五)依申请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六)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服务。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科长)  张川】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