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大楼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民政局信息员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15:35 字号:

一、项目编号:AHJD-20230-050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大楼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良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山水文园8幢1层101号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74003.4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采购范围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证书信息

淮北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大楼改造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至

30日历天

夏光军

皖234191910247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凯(组长)、陈令亮 、任晓博(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7号   13966093186

2.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817#   0561-750787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合同签订地点: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健

电  话:13966093186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民政局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7号  

联系方式:1396609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817#

联系方式:0561-750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慧

电      话:0561-750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