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0:52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淮北市民政局

项目编号:HBMZ-SG02-2023

项目名称: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70000(柒万元整),支付方式为2024年年末一次性支付。(若总金额在柒万元以内据实结算;若总金额超过柒万元、不超过柒万柒仟元,一次性打包支付柒万元;若总金额超过柒万柒仟元,据实结算且在总价基础上减免支付柒仟元。)

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1500元/家。

采购需求: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市级社会团体换届审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自行编制的盖公章的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行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声明。

三、报名时所需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报名的);

(4)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函(模板见附件)

(6)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号)等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淮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7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无。

项目联系人:周妍;电话:0561-3803769。

附件:报价函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