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局2023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09:11 字号:

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调整情况及理由

备注

 1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新增

 

 

 

 

 

 

 

 

 

 

 

 

 

 

备注:1.“事项名称”按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的名称填写,如有新增事项,按

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指导目录名称填写;

2.“调整情况”主要有:新增、取消、下放、合并、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调整理由”主要有:名称调整、依据调整等;

      3.“备注”根据事项具体调整情况作补充说明。

 

 

市民政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调整情况及理由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2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取消

 

3

行政处罚

对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取消

 

4

行政处罚

对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5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取消

 

6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7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处罚

 

取消

 

8

行政处罚

对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等二类情形的处罚

 

取消

 

9

行政确认

婚姻登记

 

取消

 

10

行政确认

收养登记

 

取消

 

11

其他权力

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

 

取消

 

12

其他权力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取消

 

13

其他权力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取消

 

14

其他权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取消

 

15

其他权力

临时救助审核

 

取消

 

16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新增

 

17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新增

 

18

行政处罚

对基金会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新增

 

19

行政确认

涉外结婚、离婚登记

 

新增

 

 

备注:1.“权力类型”“权力名称”和“子项”按调整前的权责清单2022年本中名称填写,

如有新增事项,按照权责清单2023年指导目录名称填写;

2.“调整情况”主要有:新增、取消、下放、合并、规范(权力类型、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不列入清单等;“调整理由”主要有:名称调整、类型调整、依据调整、增加或减少子项等;

3.“备注”根据事项具体调整情况作补充说明。

 

 

市民政局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调整情况及理由

备注

1

办理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报清单)

取消

 

2

养老服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

取消

 

3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发放标准公布

取消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发布

新增

 

5

涉外《结婚证》、《离婚证》补发

新增

 

6

涉外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

新增

 

7

遗体外运服务

新增

 

8

社会工作者培训

新增

 

9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新增

 

10

社会团体换届备案

新增

 

11

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新增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新增

 

13

基金会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新增

 

14

养老机构备案

新增

 

15

慈善信托备案

新增

 

16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新增

 

17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标准公布

新增

 

 

备注:1.“事项名称”应按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本中的名称填写;如有新增事项,按照

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指导目录名称填写;如有特色事项,参照同类型特色服务事项

名称填写;

2.“调整情况”主要有:新增、取消、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等;“调整理由”主要有:调整名称、调整依据、从权责清单调入;

3.“备注”根据事项具体调整情况作补充说明。

 

 

 

市民政局行政中介服务保留事项调整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收费标准及依据

委托

主体

调整情况及理由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资产证明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取消

 

 

备注:1.“事项名称”“对应权力事项名称”“收费标准及依据”“委托主体”应按照行政

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本中的名称填写;如有新增事项,按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指导目录填写;

2.“调整情况”主要有:新增、取消等;“调整理由”主要有:调整名称、调整对应权力事项名称、调整收费标准及依据、调整委托主体等;

3.“备注”根据事项具体调整情况作补充说明。

 

市民政局行政中介服务规范事项调整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规范内容

调整

类型

调整情况及理由

备注

 

 

 

 

 

 

 

 

 

 

 

 

 

 

备注:1.“事项名称”“对应权力事项名称”“规范内容”应按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22年本中的名称填写;如有新增事项,按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指导目录填写;

2.“调整情况”主要有:新增、取消等;“调整理由”主要有:调整名称、调整对应权力事项名称、调整规范内容等;

3.“备注”根据事项具体调整情况作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