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政局、财政局、残联: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函〔2022〕119号)和《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断改善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两项补贴标准。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86 元/ 月1人。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十四五”期间,在充分评估残疾人 生活困难程度和⻓期照护需求的基础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 据上年度全市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等情况,每年原则上按照比 例增⻓,使补贴标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强化补贴精准发放。各县(区)⺠政部⻔和残联要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强补贴发放信息动态管理,确 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 一致。各地要坚持部⻔分工与协同推 进相结合,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进 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按照一致性、 唯一性、对应性原则处理政策衔接事宜,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 工作的精准施补。
四、加强补贴资金保障。2024 年起,县(区)财政部⻔要 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短板。统筹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 度各项落实 工作,县(区)财政部⻔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预算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预算 执行进度,确保补贴及时足额、按月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