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行以规提质推动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发展
近日,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组织人员赴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新修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学习会,聚焦《办法》改动内容、“开门办院”要求及下一步工作方向,进行全面、精准解读,推动《办法》落地生根,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通过集中学习,认识到新修订《办法》是当前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对规范服务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该《办法》主要内容有三大核心调整:一是精准界定收留抚养范围,明确民政部门长期监护、临时监护儿童及未满18周岁特困人员的具体情形,实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精准服务;二是细化全流程服务规范,对儿童接收、评估、养育、安置、离院等全链条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将“最有利于儿童”原则融入各项工作;三是压实内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机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具体举措,推动服务管理提质增效。
针对《办法》提出的“开门办院”理念,市民政局结合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趋势,作出重点部署。“开门办院”是《办法》明确的重要工作方向,核心是打破机构壁垒,让专业福利资源惠及更多特殊儿童群体。会议要求,福利中心要坚守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在做好机构内儿童收留抚养核心工作的基础上,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根据自身实际,今后可为社会上有康复需求的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同时为相关儿童监护人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依法公开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筑牢安全和隐私保护防线。
市福利中心参会人员认真聆听、详细记录,主动交流学习心得,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办法》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持续用心用情做好儿童福利服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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